第411章落魄的大理寺(第1页)
大理寺最开始的名字是廷尉,直到北齐,更名成大理寺,而后各朝也一直沿用这个称呼。
三法司中,刑部断案,大理寺审核案件,督察院从旁监察。
大理寺就相当于后世的法院。
朱雄英想做的,正是在江大明律法完善的同时,将大理寺这一个国家专属机构,开到大明境地的各郡县内。
也就是地方上的二级法院。
如此做,更能保障地方百姓的各种权益。
力求律法下乡,杜绝私人刑罚。
方廷尉见朱雄英直接喊出了他的姓氏,和曲侍郎的胆战心惊不同,他面上很是欣喜,“回太孙,臣知晓。”
太孙能记得自己姓什么,岂不是说自己已经在太孙心中留下了印象?
那日后他做了什么事,太孙应当也能记住。
他现在就想着好好将此次太孙交代的事办好,不说官升一级,至少也能保住自己现在的位置不变。
听方廷尉这么说,朱雄英也没绕弯子,直接了当地开口道:“本宫此番过来,是想让大理寺办到两件事。”
方廷尉恭敬地拱了拱手,“太孙请说。”
此刻大家聚集在大理寺的门口,方廷尉多次欲言又止想请太孙殿下进去交流,最后又咽了下去。
朱雄英道:“目前第一要事就是将全部的法律重新进行整理和完善,这一点以后主要由允炆统管。”
“这方面,方廷尉需要召集大理寺内所有懂得大明律法的人,共同完成新法典的撰写。”
“第二要事,就是寺内各成员的情况。”
“大明治警司,方廷尉可知道?”
方廷尉没有迟疑,马上回道:“臣略有耳闻。”
朱雄英微微沉了脸,“怎么可以略有耳闻,方廷尉必须要找出时间过去看看。”
“本宫的计划,就是希望大理寺可以开设到每个府城,甚至是县城中,如大明治警司一样。”
“本宫将新设立的部门叫做法院。开设地方内的二级法院,自然少不了懂得法律的学子。所以方廷尉,你这边可是要调走不少人。”
方廷尉听完太孙殿下的话,脸色由惊变喜。
从另一个方面看,在地方和治警司一样开设法院,等同于大理寺在朝中的地位,会得到更多的看重和支持。
同时应天大理寺总部空余出很多位置来,大理寺会对大明各地产生巨大的影响。
重要的是,地位没发生改变,权利反而更大了。
在场的所有官员听着大孙殿下对未来大理寺结构的调整与规划,纷纷意动。
说到怎么给人画大饼,朱雄英那可是大明第一人。
听闻那诱惑十足的话语,所有大理寺官员的眼神都变得热烈起来,似乎可以将未来的憧憬灼出一个窟窿,也许,不久的将来,大理寺可以直逼刑部,在更大层面上来讲,甚至要远远超过刑部的权利。
大理寺的下属机构法院要开设到所有府城和县城,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只对皇上负责。
“其中,最关键的是律法条例,一定要具体,事无巨细,只有这样,案件发生时或者有人违反大明律法时,才能依法办事。”
“现如今的大明律法,主要的处理手段是严惩,之后需要换个方向,尤其是刑法,惩罚的目的是让这些犯人心生改过之心,因此会以劳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