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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者苏云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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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3页)

他的手指滑入我的发丝,湿润的东西蹭上了我的唇,我正想开口说话,他却轻松地撬开了我的嘴巴,加深这个吻。

不似往日的抵死缠绵,只是安抚性的温柔。

我睁开了眼,余光中发现众人都在看着我们。

我羞愤地推开了秦慕,他丝毫不在意地抬眼漠漠扫视了一圈,恰有好事者张口问道:「慕公子,这位是……」

他悠然答道:「慕川楼的老板娘。」

在场的姑娘们纷纷惊叹一声,有的捂住了心口,我听到了她们心碎的声音。

「早听闻慕公子有心上人,原来就是她。」

「我到底输在哪里……」

「哈哈,醒醒吧你。」

看客们议论纷纷,这一日过后,全江南都知道慕公子的心上人回来了,是个京城里的一位姑娘。

他低头虔诚地将剑穗重新系在我的剑柄上,长如羽翼的睫毛颤了颤,轻声道:「白落川,我没想过,你会吞了假死药放弃皇位来这里。」

惊堂木一震,众人的注意力又被说书人吸引了去。

他的声音带着不可控制的颤抖,紧紧拥着我,在我耳侧问道:「回溯之苦……疼吗?」

他还是跟先前一样,眼眸缱绻,容颜似玉。我伸手触摸着他五官的轮廓,我那朝思暮想的模样。

世俗所言相思病,有之否?我比日厌厌不聊赖,肠皆掣痛如寸截,必以此死。

我泪中含笑摇了摇头,想要舍弃一切束缚总得付出些什么。

也曾双目猩红,手持血刃,也曾画地为牢,失去自我。

以回溯一切苦难为代价,换如今不再染血持刀,也好心安理得地做回自己。

「废话!当然疼啊,可是值得,」我笑了笑,脑袋在他的脖颈间蹭了蹭,「你擅作主张跟我易了命格,又不来京城寻我,这三年相思你拿什么还我?」

他抚了抚我的头发,在我耳边轻声道,「师姐莫怪我不来寻你,前两年跟着师父去北域解毒,后来解了毒,本欲上京寻你,无奈张御息封锁了宫里的消息。你先前说最喜欢江南,我便将这楼命为慕川楼,望着你能够猜到我在这里。」

「三年之苦苦于回溯,所以你瞒着我的那些,用什么还我?」

「在下可以身相许。」

梨花酥还是儿时的味道,身边人还是以前那个人,纵苦难深重,我颠沛流离,而今万事皆没,明月依旧。

看客们为秦慕和宋婉如的野史故事拍手叫好,也有人激烈地反驳质疑,认为不过是宋婉如的一场政治计谋,但终淹没于排山倒海般的鼓掌和欢呼声中。

皇城太远,谁在意真相呢?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有黄粱梦醒的,也不再反复琢磨先帝的情史了,不过是笑一场,也只当是梦一场。

纵是张御息把宋婉如写成了手刃爱人过河拆桥的冷血君王,纵是他对外宣传宋婉如的死是失足掉进溷藩淹死的,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那只不过是宋婉如年少时的一场噩梦,而我白落川恰逢桃李年华,是江南人都羡慕的慕川楼老板娘,自然一路繁华,安稳无虞。

(正文完)

番外:秦慕(一)

我出生的时候,恰逢帝星正位,紫薇生辉,瑞雪降了三天三夜,边疆的战事也有了转折。父皇在宫门口连摆了七日的宴席,千里逢迎,高朋满座。

北帝老来得子,而我是北黎的第一个皇子。两美其必合兮,孰信修而慕之,父皇赐我名慕,下召封我为太子,欲我终成贤君,成就一番霸业,流芳百世。

故世人以为我自出生起便是万人之上的皇太子,佩金带紫,贵不可言。

我是离北黎皇位最近的人,身边多的是阿谀奉献、点头哈腰,宫内所有人都披上一层面罩,我看不清每个人的背后究竟是笑还是怨,是喜还是恨。

我知道我配不得那象征美好的名字,只因我自地狱而生,尚在娘胎里便怀了满身罪孽,而此生的所有,不过是活成母妃想要我活成的样子,坐在冷冰冰的龙椅上。

通天之路,母妃为我扫清了所有的障碍。

她利用父皇对她的宠爱,设计毒害了张嫔和她腹中的皇儿,又嫁祸给皇后,此后后宫内凡有妃子怀孕的,皆没能活过三个月。而父皇也不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有很多公主,但是只有我一个皇子。

如此,我踩着手足兄妹的鲜血,出生起便背负着此生再难洗刷的罪孽,在众人或恨或羡的目光中,博览诗书,苦练剑术,成为北黎人人赞颂公子。

却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如何在深宫中自保,再大点时,七岁便杀死了欲图对我不轨对我阉人。自小身处吃人的深宫,看多了不入眼腌臜事,幸而我的眼睛生而淡漠又清澈,成了我的保护色。

他们说,我是北黎的神明,我是天下的救世主。

一群蠢货,正如他们皆以为天下日升月恒,却不曾知这昭昭天宇早已破碎不堪,在风雨飘摇中粉饰太平,他们见不了天下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知我温润如玉背后的自私冷漠。

他们的神明从来不在意人间疾苦,只因自己也身陷愧疚绝望,尚不得解脱。

我原以为我就要如此,登帝掌权,而后四处征战一生,统一天下。劳民伤财又如何?纵当世百姓流离苦难,然后世也会赞扬我功绩比天。

我是天生的君王,但不是天生的贤君。我原以为人活一世不过为了功与名,天下之事无非就是杀与伐。

我最喜白衣。

白衣胜雪,那是天底下最纯粹的颜色,而我借此粉饰自己的罪孽,端上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

托我母妃盛宠之福,我得以拜入烟山居士门下。

那一年我九岁,已经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甫一见到白落川的时候,她打量着我,笑得很好看,彼时落日的余晖笼罩着她周身的肆意与张扬,那是六岁小孩的天真与浪漫,而在北宫是永远也见不到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