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1页)
“少爷,那您为什么那么喜欢那个顾小姐?”
傅承渊一滞。
林叔笑呵呵道:“都是眼缘,真是有缘分的人,看了第一眼,就觉得喜欢。”
这句话傅承渊觉得很对。
他第一眼看到顾思瑶的时候,眼睛还没完全好,看人朦朦胧胧的,只记得她穿着一身白裙子,娴静美好地侧脸。
就这么喜欢上了,谁能有什么办法?
说起来,他跟顾思瑶的爱情,就像是天上炸开的烟花,猝不及防的闯入他的生命,却在最美最绚丽的时候戛然而止。
池骋有句话说的其实很对,他跟顾思瑶只有短短半年,他需要兼顾忙碌的工作,而她经常需要前往西班牙学习小提琴。
每次见面,都像是在干涸燥热的沙漠里得到了一滴水,甘甜无比,却远远不够。
可每次相逢过后,紧接着的又是长久的别离。
再一次见面时,又是那样的渴望。
长久的渴望一次次叠加,一次次累积,到最后顾思瑶几乎成了他的执念,可烟花炸开出最瑰丽的盛景时,下一秒就只剩下黯淡和陨落。
顾思瑶的死让他久久没能回神,她就这么走了,除了最后那个骨灰盒,好像这世间已经找不到她来过的证据。
再后来,时桑落出现了。
顶着跟顾思瑶七八分相似的面庞。
她在努力学习着顾思瑶,一切他其实都看在眼里,可她到底不是顾思瑶。
顾思瑶没有那么缜密的逻辑思维,没有那么强大的执行能力,更没有那么坚韧的心劲,顾思瑶就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弱女子。
时桑落不一样,她更厉害,比大多数男人都厉害。
冯迎刚出现的时候,他甚至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比时桑落更完美的替代品,她比时桑落更像顾思瑶,比她笨拙,比她软弱,长相和性格都更贴近。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厌恶。
或许是跟时桑落一起共事久了,早就习惯了更高效的沟通和更完美的配合,他现在很讨厌蠢人。
只会哭,只会添乱,小心思昭然若揭,还自以为聪明,以为别人都看不懂。
可顾思瑶不就是这样的吗?单纯,笨笨的,甚至反应还有些慢。
当时他只觉得可爱,现在却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林叔,爷爷还说什么了吗?”
“老爷还说,他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如果您真的想孝敬他,别送什么营养品和什么有趣的小玩意儿了,你跟少奶奶抱着孩子回去看看他,比什么都能让他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