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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看粳米红豆粥,想起艺术饭(第2页)

而对面那一对母女,母亲真的是准备周全,米面干菜自然是带着的,盐也带了,此外居然还备有几块木炭,此时就用这木炭点火烧水,煮了一小锅粥,小半个时辰之后,那锅子里热气腾腾,散发出一股令人熨帖的米香。

黄菲这个时候已经快要吃完了饭,却仍然不由自主向那边望去,白米红豆粥,雪白的粳米配上一颗颗红豆,颜色很是好看,就好像雪地中的梅花一般,却更加温暖,更加的人间烟火。

看着那粥,黄菲不由得便想起了在延安的时候,鲁艺有名的艺术饭,不过并不是用白米和红豆来煮,而是小米赤豆饭,景斌请自己吃过的,当时吃着这样的饭,便感到不愧是艺术的学府,连小米饭也与众不同,里面要加红豆的,只为了这一点点红豆,便渲染出文艺的气息,让陕北高原的小米有了一种诗情画意。

自从离开延安,小米自己是很久没有再吃过了,桂林的生活虽然也不容易,但这边多是出产稻米,米饭米粉居多,倘若和人提到小米,便很有一点异域风情,仿佛是舶来的一般,西北的风沙与两粤的湿润,实在相差太大。

或许是黄菲想得太深沉,眼神怔怔得太久,对面发觉了,那小女孩伸手指着这面,叫着妈妈:妈妈,你看!

那位太太向这边一看,笑了一笑,对黄菲招手:这位小姐,来喝一点粥吧,虽然没有太多,一小碗还是有的。

黄菲登时便感到很是不好意思:啊,不必了,我吃过了。

那个女子笑眯眯地说:还是吃一点吧,你吃面饼,干巴巴的,况且粥也不多,就只是这么一点点。

对方再三邀请,黄菲不好再固执拒绝,便走过去分了一小碗粥,真的只是一小碗,不过一个茶杯的量,然而非常的香浓,红豆想来是事先泡过的,煮得很烂,粥里还放了白糖,吃起来甜丝丝,一天的疲累下来,喝一点甜粥,让人感觉肠胃里特别滋润。

黄菲细细品尝了粥,笑着说道:太太,您真是很能用心,这样赶路,还能够煮粥。

那位夫人抚摸着孩子的头,笑道:带着孩子,有什么办法呢总要精细一些,本来赶路火气就大,若是不吃一点粥汤,便容易生病,她的身体虽然一向不错,这样长途走路,终究是累。小姐,你不必叫我太太,我叫做吴美霞,你叫我美霞姐就好,我们不过是普通人家,哪能和人家真正的太太比呢

黄菲便也笑起来:那么美霞姐也不需要叫我作‘小姐’了,叫我黄菲吧。啊,这个小妹妹叫什么名字

那小姑娘虽然年纪小,说话却很是利落,也不怕生,此时见黄菲问到了她,当即便依偎在妈妈怀里,两只明亮的眼睛望着黄菲,脆生生地答道:我叫清清!

她的母亲代她更为详细地回答:叫‘顾哲清’,乳名便叫做‘清清’。啊,黄菲,黄菲,好像在哪里听说过这个名字。

黄菲一笑:我原来在公司里卖皮鞋。

吴美霞脑子一转,一下子便想了起来:啊,莫非便是‘尖头曼贵妃’啊呀不好意思,我没有恶意的,只是这个叫法很有名,别人都是这样说,所以我就……

尖头曼贵妃,虽然仿佛是褒扬,其实总有一点轻浮的意味在里面,吴美霞也是书香门第出身,对于文字的含义自然是很敏感的。

黄菲笑着说:没有什么的。

很多人都是顺口,吴美霞自然也是一样。

然后她打开自己的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裹得密密层层的油纸包,递给哲清:清清,这个给你吃。

啊呀,是什么吴美霞问道。

黄菲笑道:是腌梅子,我自己做的。

一听说是梅子,清清立时来了兴趣,打开来便拈了一颗,放进嘴里,吴美霞连忙叮嘱:小心里面的核!

清清嚼了梅肉,将梅核吐了出来,听到对面的姐姐在问:好吃不好吃

她点了一点头:酸酸甜甜,还有一点咸。

黄菲很有些自得:是用盐和蜂蜜腌的。

直接毁了林间的一个野蜂窝,从里面取了蜜,就是这一回公司关门,长假之中的事,自己可惜是不知道该怎样养蜜蜂,所以便效仿了狗熊,笨拙而粗暴。

见女儿又拿了一颗来吃,吴美霞便道:清清,吃了这一颗就好了,余下的还给姐姐。

黄菲笑着说:给清清留着当零嘴吧,我这里还有呢。

只不过不是加蜂蜜腌渍,单纯的用盐来腌。

长途逃亡让人心情烦躁,尤其周围又都是陌生人,便格外的不安,这个时候若是能有一个能说话的人,便很可以给人以安慰,两个人都觉得对方性格明朗,容易接近,背景也约略相当,都是有些知识的人,所以不多时便热络了。

吴美霞与黄菲诉说着自家的情形:我先生是在政府里做事,这一次随同转运物资,去了百色,我现在也是往那边去,看能不能找到他。可惜是不好带眷属的,否则路上有个男人照应,能够方便许多,丈夫那边的家人偏偏都出去了,我娘家又不在这里,现在就只有我自己带着清清……

黄菲点点头,自己一个单身女子,走路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虽然辛苦,但是没有许多牵挂,母亲一家早已经走了,这个自己是知道的,也不是很为她们担心,只是像美霞姐这样,带着一个幼小的孩子,路上黄菲也看到有搀扶着老人的,那样就格外吃力。

吴美霞也暗暗观察黄菲,百货公司这一位有名的皮鞋明星,自己虽然听说过,只是没曾见面,丈夫虽然是在政府机关工作,然而职位不是很高,比不得那些当官的,出入高级百货,购买进口皮鞋,自己对这样的百货公司,一向也少有兴趣,家务之余的闲暇,倒是逛书店居多,所以黄菲虽然也算是大名鼎鼎,自己却并没见过。

此时一见,与自己料想中不太一样,不知是因为逃难途中不好太招摇,还是本来就不慕繁华,居然是一个很朴素的人,穿的简单的阴丹士林旗袍,脸上没有香粉口红,清清纯纯,仿佛一个女学生样,说起话来也朴实,不是那么花言巧语的,与交际场上的人截然不同。

吴美霞看过一阵之后,暗暗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倘若凭了臆想,怎么会知道名噪桂林的黄菲,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呢这一路倘若能够有她相伴,倒是很好的,谈谈说说,起码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