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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出走桂林
黄菲在母亲这里只住了六天,便再也住不下去。
母亲一如既往,是一个哀怨的人,即使曾经为了自己的出走,而暗暗生出一点希望,到这时看到自己满身伤痕地归来,或许也已经大失所望,索性更加彻底地回到老路上来,再也没有了别的想法。
自己的哥哥,曾经是一个愤慨于黑暗现实的,有理想的青年,当初自己投奔延安,很得他的鼓励,然而如今却已经变成一个消极颓废的人,对一切都失去了希望,曾经热切追求的,现在都看作是虚幻,言谈起来便是冷笑,冷嘲热讽,很像一个愤世嫉俗钞本的佛陀,一切都是空洞,一切都是茫无涯际的黑暗,个人只有沉沦,因此黄菲更加不愿和他谈论延安的经历,只怕他会因此愈发沮丧了,或者竟然失去生活下去的勇气。
曾经满怀怨愤的大姐,倒是时来运转了,按照母亲的话来讲,是守得云开见月明,过上好日子了,她的天字出头把握住战争的机会,囤积居奇,居然发了大财,大姐的嫁妆也赎回来,现在穿金戴银,俨然便是阔太太了,整天都是乐呵呵的,没事便是逛公司,打小牌,上戏园子,要么就是向那些南京上海、苏州杭州逃难来的太太们学穿戴打扮,桂林如今是大后方了,大家全把这里当做乱世中的福地桃源,一心以为只要奔来桂林,就从此太平安乐。
黄菲回来之后第二天,便看到了自己的大姐。
菊霜一见她的面,眼圈先也是一红,连声说小妹瘦了,然后抚摸着她的手,痛切地说:小妹为人是极聪明的,唯独有一点容易伤到自己,就是太过痴心,国家大事本来就不是女人的事,何必跟着那些煽动的乱党胡闹又究竟能闹出个什么结果天地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我们女人,还是谨守女人的本分要紧,虽然一时磨折,终究或者能够出头,此外的路更加不可靠。此一番你幸好是回来了,倘若竟然回不来,你让家里人可怎么办呢
菊霜的这一篇《妇道宣言》,直听得黄菲想要捂住耳朵,只觉得一股腐坏朽烂的气味,从泥潭之中泛起,简直让人窒息。
嫂嫂传芳见小姑似乎是颇难为情的样子,便笑着解劝:小妹毕竟是年轻,给共产党骗了,如今回头是岸,前面还有大把好日子等着她。
明明是好意,可是黄菲却感觉更是郁闷,愈发的听不下去。
菊霜便提议黄菲未来的前途:小妹青春正好,这几年愈发出落得俊了,她又读了这些书,见了这样多的世面,等闲人家的小姐,多不及她,很能匹配一桩好姻缘。妈,等我回去和你女婿说,一定要给小妹找一个如意郎君,金龟婿,让小妹这一世吃穿不愁,安享清福。
母亲连连赞同:菊霜啊,这件事你们夫妻俩多多辛苦些,一定要给幼蕊找一个好人家,倒不必多么的富贵,只要人好,便可以,我们黄家很可以出得起这一份嫁妆,不至于让她们小夫妻挨饿。
这话不多久便传到黄皓耳中,他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冷笑道:嫁人当太太想得倒蛮好,她们也不看看,这样‘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家伙,有谁敢娶回家里去等着家中造反呢嫁妆我也不会出,她娘母子自己想法子去吧。
二姐柏翠则是对未来丈夫的选择提出了建议:不要找军队中的,虽然外面看着轰轰烈烈,其实很苦的,战场上子弹不长眼睛,一个不走运,就没了命,留下来的那个便只好当寡妇,未亡人,你姐夫便是这样,剩下了我,冷冷清清。
二姐的丈夫是桂系军官,中校,去年与日本作战,战死了,母亲说到这件事,很是感叹:你二姐,本来很是风光的,中校的夫人,如今到处打仗,但凡是戴臂章的,谁不高看一眼连家里人也沾光。只可惜她的那个男人忽然间便没了,这便是‘人有旦夕祸福’,从前活着的时候,她日夜提心吊胆,现在人没了,干脆没了指望。
眼看着家里人都在为自己张罗,母亲更是一日三顿好汤水,只巴不得把自己一两天便又养得白白嫩嫩,好送上花轿,抬到别人的家里去,黄菲只觉得头发根都要竖起来,感到了另外一种险恶,所以到了第四天,她便向母亲提出来,想要去桂林寻觅一个事情做。
卢兰玉自然是不肯答应,母女两个磨了两天,到第六天晚上,卢兰玉眼见黄菲主意已定,自己苦留不住,只得同意她离开。
于是八月三十号的上午,黄菲坐上人力车,挥手告别了母亲和各位亲人,两辆黄包车轮子辘辘转动,便一路离开平乐,往桂林而去。
平乐虽说与桂林相距不远,却也有将近二百里,车夫撒开两条腿,飞奔在路上,直走了两天,到了三十一号的傍晚,终于进了桂林城,黄菲匆匆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给车夫结算了车钱,回到自己的房间,简单吃了晚饭,便出来找店伙询问些事项:桂林哪里好住的
虽然也算是桂林人,然而黄菲从前很少来桂林城,初中是在平乐读的,所以对这里很是生疏。
店伙正在擦抹柜台,闻言笑道:那自然是桂花街,从前倒是不算什么,往来菜农走的路,自从抗战,走警报,那里四面环山,躲飞机便利得多,况且地皮也便宜,许多贵人都纷纷在那里起房子,李司令你知道吧李宗仁将军啊,他的大夫人就住在那里,如今的桂花街,简直是‘贵人街’呢,小姐你住过去蛮好。
伙计两眼上下打量黄菲,就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啊,看看这穿的衣裳,绸子的,仿佛是茧绸,虽然人看起来倒是挺朴素,不戴什么金戒指金耳环,可是能穿得起茧绸旗袍,就是很可以了,家境起码也是小康,就适合住在桂花街那样的地方。
要说这位姑娘,真是不错,那相貌姿态,实在出挑,一看就是读过书的,说起话来又斯文又大方,不像一般不怎么出门的女孩子,扭扭捏捏,显然见过世面,纵然不是大富大贵,就她这副人才,也很可以拿得出手,住桂花街很配得上。
唯独一点略有些可惜,就是人偏瘦了些,看那面色不是很好,黑黄黑黄的,血色不很充足的样子,想来是这抗战的日子艰苦,所以便辛苦成这样,不过这倒也不是什么大事,看她如今的这身装扮,小有家底的,多喝一点滋补的汤水,过得三个月两个月,也就调养回来了,依然是个光鲜水灵的美人,只要不是肺痨之类要命的病,那可是无论怎么补养,都不成的了,实在令人感叹,不过看她并不像这么福薄的样子。
黄菲微微含笑,与这人谈着天,把这几年桂林大小事都打听了一番,到了第二天,便出门寻找工作,先去报社,问需不需要速记的人手,回来路上又问了学校,还有医院,这就显出当初在女大,多门功课旁听的好处,黄菲对医疗护理也知晓一点皮毛,虽然比不得卫生学校的学生,人家毕竟专门学习六个月,但黄菲对于医药,多少知道一点。
一边寻觅职业,黄菲一边就找寻房屋,把义学巷、厚富街等等几条街都看过了,最后终于还是定在了桂花街,虽然已不再是从前的清静,况且价格也高了,不过道路整修了,路面宽阔,有林荫树,还栽植了一些桂花,是以桂花街如今名副其实。
黄菲爱这里的雅致,所以当她找到一间小房——其实也是一座二层的小楼,只是实在纤细,瘦瘦长长的一条,夹在两栋洋房中间,一层是厨房,经过一段狭窄陈旧的木楼梯,可以上到二楼卧室——虽然房屋破旧,里面布置简陋,只有一张光板床,一个旧木桌,一条板凳,一口旧衣柜,她也定了下来,当天便搬出了客栈,住来这里。
到了这时候,住屋的事情解决了,黄菲在桂林,终于有了一个安定的栖身之所,只是让她依然焦虑的,是直到如今,职业都没有眉目,报社明说不肯录用她,学校那里没有位置,医院进入无门,就算是公司里的会计职位,也没有空缺,黄菲内心焦灼,自己手边虽然还有一些钱,但是像这样坐吃山空,实在太令人仓皇。
得说这一回黄菲的出走,与上一次去延安不同了,她是大包小包带了许多东西出来,还有两只藤条箱,都放在第二辆人力车上,所以黄菲如今,是小有家当的。
只是再怎么样眼前不虞匮乏,终究只是暂时,生活倘若要长久过下去,就必须有一个来源,否则就只是一天天消耗,那感觉太使人心慌,所以到了这时候,黄菲一咬牙,干脆走进了百货公司,这种状况之下,无论怎样的职业,自己也要做了。
百货公司里面的职位,倒是还算相对好谋求,黄菲到了经理室,经理一见她,只看了两眼,便肯答应录用:皮鞋那里刚好缺了一个人,突然辞工走了,你这便可以顶上,回头买一支口红。你的行头是可以的,头发有些短,戴一个发夹,擦些粉,再打一点口红,直接就可以去站柜台,明天就来吧。
皮肤是粗糙了一点,面色也不太好,不过经理阅人无数,晓得这是个美人胚子,脸色上可以用脂粉遮掩,保养一阵,准定是个抢眼的。
黄菲于是回到家中,便从箱子里取出一支口红,一盒香粉,又去街上买了一枚发夹,第二天早上,洗脸之后,对着镜子,先用粉扑扑了脸,又淡淡地在嘴唇上涂了一层唇膏,再然后,齐耳短发的鬓边戴了发夹,便去了百货公司的皮鞋柜台,售卖小牛皮鞋,都是进口的高档皮鞋,她是专卖男鞋。
要说桂林,抗战之中作为大后方的这几年,各地有钱的没钱的都涌来这边,市面上居然有一种出乎意料的繁荣,苏杭铺子、烫发店、西菜馆,纷纷开张,还有自己供职的这一家公司,专卖舶来品,欧美的西装皮鞋、手表、香水化妆品,摆满了柜台,到了深秋时节,海虎绒的大衣也挂了出来,比起东方风味的真丝睡衣,又是一种别样的时髦,带着现代气息的西式华丽。
桂林的如此种种,让黄菲很是难以接受,前线在流血,后方却如此奢靡,仿佛每个富有金钱和精力的人,都在忙着追逐潮流,拼命享受每一刻,堪称穷凶极乐,这让习惯了延安清苦生活的黄菲感觉到格格不入,虽然不是在抗大读书,不过黄菲知道抗大的校训,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整个延安弥漫的都是这种气氛,然而在桂林,有一股水果腐烂的异样气味,甜腻腻,却刺鼻。
其实并不仅仅是桂林如此,当初一进入国统区,旧世界的气息就扑面而来,到如今,黄菲已经冷静下来,可以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对立于延安的地方,在潼关县城,自己看到了乞丐,蹲在墙角落,很无聊地捉身上的虱子,而在延安,是没有乞丐的,这就是阶级啊,不同的阶级之间,境遇相差如此之大,每当想到这些,黄菲就感到胸口发堵。
事实上黄菲如今的愤懑,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处境困窘,她从九月中旬在这家公司做事,仅仅两个月,已经是公司的红人,一头女学生的短发,戴了珍珠发夹,青春而又雅致,还带了一缕书卷气,仿佛她不是在这里站柜台卖皮鞋,而是在图书馆里,正在翻阅书籍。
黄菲的相貌本来便是很好的,在一众女店员之中,很是出色,所以不多久便给人传扬,此外特别让她能吸引人的,便是能讲一口可称流利的英语。
黄菲在女大,速记之外也很用心学习英文,虽然说不上水平多么的高,但日常口语都可以,桂林驻扎着飞虎队,这些美国空军人员有时候会来商店购买物品,比如皮鞋,到了这种时候,就是黄菲出头上场,别的店员虽然也有伶牙俐齿的,善于辞令,有的甚至能说几句英文,但是不能像黄菲这样自如地交谈,于是这种场合,黄菲就很是露脸,自然而然名声大噪,简直是公司的活广告。
因为黄菲如此有名,公司对她便也不薄待,很是看重的,每个月薪金六十元,是银元,黄菲坚持不肯要法币,一定要银元,哪怕为此要将薪水稍稍降一些,也是可以的。
每个月六十大洋,虽然不是非常高,不过在当前的物价之下,还是可以应付生活,只要不追求奢华,很能够凭借这笔收入,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所以黄菲的葡萄并不酸,不是因为自己过得很凄惨,所以看到什么都愤怒。
黄菲之所以不能够融入这种氛围,是因为头脑中平等的观念,以为人的生活不应该相差如此之大,一边漂在天堂,另一边则苦苦挣扎,这是无论用什么理由,都不能说得通的,哪怕有上千种辩护方式,然而只要一看到两边如此不同的生活,那种直入眼帘的苦难,就让人无法再说什么。
因此每当她清早起了床,梳头洗脸之后,坐在桌子前,把MaxFactor的粉底擦在脸上,又薄薄涂一点口红,都感到一阵难受,脸上火烧火燎,嘴唇则如同给火钳子烫了一般,在延安,哪里有人会擦粉呢更不要说涂口红,自己听人家谈起延安的掌故,只有两个人擦口红,一个是海伦·斯诺,就是《西行漫记》作者埃德加·斯诺的夫人,另一个就是吴光伟,曾经非常有名的一个人,只不过后来悄悄离开了延安。
脑海中翻涌着这许多的情绪,黄菲放下了手中的口红,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头拿起桌面上新买来的一本书,茅盾的《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