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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如临仙境,轰动全城(第1页)

    笔墨描绘间,似有万千道法流动,恍若勾勒出了一个绝美的仙境。所有人置身其中,身临其境,心中无不震惊。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嘶……绝句。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洒脱不羁。那一刻,全场震撼,随着叶秋这一句写出的那一刻。骤然间,于体内自成洞天,天地灵气汇聚而来,恐怖的气势骤然扩散开来。轰……突破了!在场的所有人,感受着来自于叶秋身上那一股霸道的力量,无不震惊。逍遥御风身法施展开来,叶秋彻底放飞了自我,犹如畅游天地一般,在高墙之上继续书写着。他的笔墨肆意,一笔一划之中,似将万千道法融汇其中。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这一场异象,在整个寒江城都掀起了一场轰动。挤过人群,怜风来到了阁中,目光惊诧的看着上面那一道熟悉的身影,眼神中满是不可置信。这……怎么可能。脸色骤然惨白,认真品读了整篇诗,心里更是一颤。此等文采,千古无一。这还是她记忆中的叶秋吗还是她打心眼里看不上的那个地痞流氓吗天老爷,我一定是没睡醒。一旁的陆芷更是惊掉了下巴,叶秋现在这一身洒脱的气质,说他是一位真仙人也不过。不仅如此,他的诗中,更是透露着仙意,让人回味无穷,惊叹万分。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嘶……绝句,又一句千古绝句。好,好,好……没想到老夫这一把年纪,竟然还能有幸见到此等惊世绝句出世,不枉此生啊。叶秋这一首诗,顾正阳敢说,足以盖过全天下所有的那些诗句。真正做到一首诗,盖过一个时代的恐怖存在。他无需向世人证明什么,光是那天地异象,足以证明他这一首诗的含金量。世人可以都觉得,读书人写诗就一定厉害非也,非也。此中玄妙,可以用一句恰逢其时来描述。文章本天成,妙了多少书,就能写出这等足以传世万古的诗来,得看你的际遇,时运,恰逢其时的心境。这一句,直接戳中了我这个老酒鬼的心。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的老天爷,我爱死这一句了。现场一阵轰动,所有开始陷入了激烈的讨论之中。人群中,鹤无双眼眸闪过一丝诧异,冷冷的看了上面的叶秋一眼,泛起了一丝敌意。身为天之圣子的他,生来便万众瞩目,绝世独立。叶秋这一次,算是真正崭露头角,进入了他的对手名单之中。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随着那最后一句落下,整个天香阁响起一阵剧烈的轰动。滚滚天雷袭来,寒江城上空,掩盖上一层漆黑,似有黑云压城之势。一首诗洋洋洒洒,最终落笔,叶秋在最后面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白哥,对不住了!小弟需要造势,先借用一下。原谅叶秋就是这么厚颜无耻,最后在诗句末尾留下叶秋二字后,身形一闪,拎起已经完全傻眼的萧无衣纵身一跃,便离开了天香阁。而阁中之人,无疑全都被这首诗所震撼到了,甚至连他什么时候离开都不知道。当顾正阳回过神来时,发现上面早已经人去楼空,空空如也。千古奇文,千古奇文!这首将进酒,堪称千古之最,没有之一。顾正阳毫不吝啬自己的称赞,而他这一句话说出的那一刻,在场的所有人无不震撼。连顾老都说这一首诗是千古奇文嘶……这是何方神圣啊诗词大会尚未开始,就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了吗你们看,诗句的最下面有留名。叶秋此人是何来历,你们谁知道现场乱成了一锅粥,看着那壁画上留下的一句句诗,无不震撼。而天香阁的主人,更是欣喜若狂,之前叶秋要提诗的时候,她还想反对来着。还好她没反对。她的天香阁,要火了。不夸张,丝毫不夸张,就凭这一首诗,她的天香楼绝对能成为整个寒江城最具有象征意义的酒楼。一旦今天的事情传出去,更是不知天下间有多少名流雅士前来瞻仰此等千古奇文的原篇。叶秋!好一个叶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仅一篇诗,就让我这天香阁成为闻名天下的阁楼。我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感激你呢。红帘之后,一名美艳绝尘的女子呢喃自语,眼神中闪过一丝笑意。微微翘首间,她轻声道:小毅,你去把那些壁画拼凑起来,就挂在我们最中间显眼的那一个位置。供天下才子一览,或许我们天香阁,以后要走高雅路线了。闻言,秦毅也是心头一惊,他也没想到一次无意之举,竟然能让天香阁直接爆火了之前他只当是叶秋喝多了发酒疯,一般这种酒客最难处理,害怕他耍起疯来祸及自己,秦毅才给他去来笔墨,让他耍耍酒疯。他也没想到叶秋真的能写出诗了,更没想到……他一写,就是这么一篇足以流传千古的诗。随着天香阁的小厮将一个个壁画板块收集起来,挂在阁中最中间的那一面墙壁上,众人才能看的尽兴。妙,实在妙!没想到世间竟有如此少年天才,小小年纪,便写出了这等洒脱不羁的诗来。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是何等的轻狂不羁,何等的洒脱……还有还有,那一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我的天,以我的水平,我想不出喝酒还能喝出这么高的境界来。差距,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人家喝多了,随手即兴就是一首千古奇文,我喝多了……就是你听我说。听着耳边这些个天下名流,高雅之士的评论,怜风心头更是一颤。不……这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写出此等人间绝句来。她不相信这是真的,哪怕是她亲眼看见,不愿接受自己看走眼的事实。在她记忆中,叶秋就是一个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市井小混混。他怎么能写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等千古绝句若是当初,他能展现出这等文采,她何至于瞧不上他这一刻,怜风心中颇有怨气,心头更是一冷。他明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样的人,却一直在藏拙,不肯展现出真实的自己。先前她所看到的,都是叶秋伪装的一面,现在的他,才是最真实的他。他就是不喜欢自己,所以才故意伪装成她讨厌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