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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来找媳妇儿的(第1页)

今天日子很重要,我想大家都知道。老夫人五十大寿,大家一起齐欢笑。我祝夫人身体好,万年青松永不倒。

  噗嗤几声,四下传来嘲笑声。

  这打油诗吧,不能说差,还挺顺口。但搁在参赛人群中,就显得比较寒碜了。这比赛是自愿的,没两把刷子都不会上去。

  就李大人看到逻辑不通的两首,也是因为生拉硬拽,想写的高深,结果变得晦涩难懂。单从文字上来说,比这首打油诗高强不少。

  这谁写的没那本事,还去比试什么还是说他对自己的文采有什么误解,不会以为只要是七个字的都是诗吧。有人一边说,一边放肆嘲笑。

  还能有谁,除了那位沈公子还有别人吗冯诗妍道。

  小厮还没读名字,不过冯诗妍认定,这么丢人的诗一定是沈从安写的。

  她讥讽道:刚才姐姐好心提醒你,把人带下来,别在上面丢人了。你不听,现在好了,写的这什么破诗,恶心的等会饭都吃不下来。

  其余人也是掩唇轻笑。

  叶清清淡淡道:还没读名字,未必是相公呢。

  除了你相公那个残废,还有谁……冯诗妍道。

  她话还没有说完,小厮高声读出了下角的名字,冯峻冯公子。

  冯诗妍的声音戛然而止,笑容僵在了脸上,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道:谁

  孟萱好心提醒她,你哥,冯峻冯公子。

  写的诗文墨不通,恶心的人等会儿饭都吃不下。孟萱学着她的口气,把她们方才的话全部还回去,叹气道:你们刚才怎么不把人带下来呢,留在上面丢人现眼。

  冯母三人脸色,黑的和万年锅底一样。

  她们把冯峻忽略了,以冯峻的文采,打油诗像是他写的。他能写出来,已经是超常发挥了。

  冯峻还挺洋洋自得。最后一句万年青松永不倒写的多好啊,他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

  他冲着冯母三人挤眼睛,目光划过叶清清、孟萱等人时,又露出一抹自诩风流的笑容。

  孟萱嫌弃的撇开眼。

  冯诗妍嘟嘴道:娘,哥怎么去比赛啊,他什么都不懂,净丢人了。

  冯母虽然也是这么觉得的,但到底是自己儿子,要帮着说话,嗔怪道:怎么说你哥呢!

  冯诗妍哼哼两声。

  李大人很快看到赵言蹊的诗,入目是苍劲有力的字,先喜欢三分。再看诗。

  白云一片拂处,不管浪涛汹。秉性惯经风雨,劲节能欺霜雪,春夏又秋冬。日月飞梭处,浩气荡恢弘。今日重把酒,遥祝万年松。

  好诗!李大人赞一句,笑道:孟山长,今年你收了一个好弟子啊。

  在孟山长的十几个弟子中,赵言蹊的学问和悟性都名列前茅。

  孟山长接过仔细看了一遍,心里也欢喜,眼睛一瞥,瞥到李大人面前的下一张,摇头道:他还有苦功夫要下。

  李大人有点奇怪,低头看了看下一首,他先看的名字,沈从安。

  三个字,比赵言蹊要差一些,却也入木三分,强过罗晏秋,所有人中字迹能排第二。

  李大人心中微惊,沈从安才学了多久的字,竟已写的如此出色了。他满怀期待的去看诗。

  一岁芳龄一岁人,三秋日月三秋尘,八方聚雨八方智,六合同风六合神。

  这真是他写的李大人瞅了一眼沈从安,不敢相信。

  孟山长伸头过来,看了看笑道:有些天赋,非人力可及。